同煤集团关于建立员工职业安全健康档案的暂行规定
同煤经安字[2006] 27号
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了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理念,全面推行“六化一落实”工作方法,引深精细化管理模式,有效运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使安全管理更科学,使安全职责更明确,使安全制度更健全,进一步提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试行范围:已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各矿井下一、二线员工。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安监局是员工职业安全健康档案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有监督管理的职责,组织制定有关规定,指导、督查、协调该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2、档案部门负责对建档工作开展业务指导。
3、体系办是各矿员工职业安全健康档案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在安监局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安全档案的综合业务管理。
4、安监站负责对建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一、二线区队负责安全档案的记录、分析、总结、上报、归档等日常管理。
三、检查和考核
安全档案工作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内容,安监局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各矿每月组织一次,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评分定级、考核奖惩。
四、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明确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推动建档工作扎实开展。
2、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体检报告归入安全档案。
3、各区队对建档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状况、婚姻家庭等基本情况要详细记载,对“三违”、安全培训等情况要详细记录,及时分析,有针对的进行日常工作安排。
4、安全档案记录作为对员工进行安全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定期组织考核奖惩。
5、安全档案实行全矿统一编号管理。
6、各矿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并以正式文件报安监局。
附件:员工职业安全健康档案表
二○○六年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