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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矿集团公司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企规划


2007-06-01 16-01 来源: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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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五”普法以来,集团公司按照省委、省国资委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贯彻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精心组织,全面推进,各级领导人员、管理人员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广大员工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广泛普及,普法和依法治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集团公司“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同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集团公司先后被山西省依法治省领导组、省国资委评为“省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四五”普法先进单位。
       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对于保障集团公司“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做强同煤,造福员工”思路和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山西省国资委《2006—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有关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普法宣传和依法治企工作,围绕集团公司“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做强同煤,造福员工”思路和目标,在省委、省国资委的指导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和构建和谐同煤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法律保障。
       主要目标:围绕集团公司“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做强同煤,造福员工”思路和目标,适应依法治企和广大员工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实践,使各级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得到提高,广大员工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各种行为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集团公司上下基本形成学法、守法、护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十一五”发展规划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服务构建和谐同煤。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员工。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员工群众办企业,从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广大员工群众的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宣传教育内容要与员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
       三是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各基层单位和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自身实际,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力求取得实效。
       四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各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不同的工作任务和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本单位法制教育的重点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集团公司各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在2006—2010年的普法依法治理期间,要结合本单位和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本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务求实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努力提高广大员工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人员的宪法意识,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积极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注重培养与员工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增强其遵纪守法、维护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素质和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管理和依法决策的能力。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适应企业改革发展迫切要求的各项法律法规。要注重学法的实际效果,切实为企业的各项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公司法、合同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矿产资源法、劳动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规章;认真学习电力、煤化工、钢铁等集团公司新兴产业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推动集团公司多元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员工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要加强守法观念的培养,努力增强员工依法参与企业管理的能力。要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员工依法正确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要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四)、切实加强企业法律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按照省国资委普法规划要求,不断健全并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法律人才队伍的建设,做到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严格程序、规范经营。到2007年底,在目前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在各二级企业和重要子公司也要建立起法律顾问制度,使依法治理工作逐步走上健康科学的发展轨道。
       (五)、要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矿山、进社区、进学校,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开展“法律进矿山”活动,促进集团公司和基层单位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围绕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法律素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广大员工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法制教育,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要同创建文明住宅区有机结合,建立完善社区法制宣传橱窗,定期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
       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理活动。
       继续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加强法制宣传。要通过法制讲座、法制宣传牌板、法制书画比赛、街头法律咨询、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等形式,认真开展生动形象、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法制教育进一步深入人心,促进企业的规范经营和员工法律素质的提高。
       三、对象和要求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牵头部门是法律事务部、党委宣传部、云泉公安分局和综治办。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人员、管理人员、青少年学生;直接管理人、财、物的部门,执法部门和管理、监督部门等;重点内容是宪法、煤炭工业的专业法规、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集团公司出台的依法经营和企业规章制度等管理文件。广大员工群众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相关法律,维护法律权威。
       (二)、加强领导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决策能力。领导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依法治企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规范决策的水平。要大力推进领导人员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各级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人员法制讲座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要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要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要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实施“为了明天”工程,同时法制教育要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下半年。各基层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法制宣传教育浓厚的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至201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   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将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由集团公司普法领导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基层单位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为加强对集团公司“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特成立“五五”普法领导组。
       组        长: 刘随生  董事长、党委书记          吴永平  副董事长、总经理
       副 组 长: 王保玉  董事、党委副书记          郭 忠  党委副书记         曹贤庆    总法律顾问
       成员部门:法律事务部、党委宣传部、云泉公安分局、综治办、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纪委、总经理办、秘书处、工会、团委、文体发展中心、员工培训中心、信访处、人事部、安全管理监察局、劳资部、财务部、审计部、经营管理部、环保处、社保处、医卫中心、教育中心、矿工报社、电视台、同煤网站。
       (二)、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要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督促,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纳入各基层单位和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既要兼顾全面,又要和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工作相结合,有重点地开展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要认真实施五年规划和完成年度计划,力戒形式主义,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企业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党委宣传部、云泉公安分局和综治办负责规划的实施、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对各单位开展依法治企工作情况进行组织检查和落实。要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广大员工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和引导广大员工群众开展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因人制宜,注重实效。
       (四)、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要完善评估考核,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五)、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各基层单位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六)、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学习培训活动,加强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集团公司矿工报社、电视台、同煤网站、党校等要承担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开办法制教育专栏和专题节目,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法律知识征文活动,刊登、播发普法先进典型、先进经验,设置法制橱窗、宣传栏扩大法制宣传阵地;要结合办公自动化,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创新网络法制教育形式,搞好法制宣传教育;要加强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交流合作,联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力推进和谐矿区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