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同煤集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集团公司领导刘随生、吴永平、王保玉、郭忠、张立和、晋珊元、吴汉庭、李存柱、张义、赵生龙,董事李守礼,总法律顾问、总经理助理、副三总师,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等参加会议。 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吴永平主持会议。 集团公司纪委书记张立和传达了12月21日山西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并作了《反腐倡廉工作形势报告》。 报告回顾总结了集团公司今年以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了反腐倡廉形势,指明了集团公司目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明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报告指出,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腐败现象的严重性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紧迫性,应该积极探索源头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为此,集团公司将出台《关于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矿处级领导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的实施办法》等十三个规定。为了保证把这些规定落到实处,必须做到以下五点:第一,必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企,依法治企;第二,必须加大监督力度,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第三,必须保证制度得到刚性执行,做到有章必循,有令必行;第四,必须加大惩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第五,必须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做到营造氛围,常抓不懈。 报告指出,要在集团公司大力提倡“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企业廉洁文化理念,不断丰富廉洁文化内涵,创新廉洁文化活动,打造具有同煤特色的廉洁企业文化,让企业廉洁文化真正成为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效益,保证干部廉洁的强大推动力,为“做强同煤,造福员工” 提供廉正基础和纪律保障,为建设世界一流的煤电化综合大集团做出新的贡献。 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王保玉宣读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人员宏观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 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郭忠宣读了《关于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矿处级领导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的实施办法》。 集团公司工会主席晋珊元宣读了《关于建立企业领导人员诫勉谈话和任前廉政承诺制度的通知》。 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随生做了讲话。 刘随生指出,要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党中央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来抓,今年以来,中央进一步加大了纪检工作力度,在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的基础上,反腐败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果。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推动了国际性反腐治贪格局的形成。同煤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党风廉政建设事关重大,必须增强反腐倡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刘随生指出,要加强纪律约束,杜绝违规行为,筑牢反腐防线。在具体的工作中,要“坚持四条原则,抓好三个结合”。坚持四条原则:一是坚持超前预防的原则;二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是依法治企的原则;四是服务基层的原则。抓好三个结合:一是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二是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三是与强化监督结合起来。 刘随生对各级领导人员提出“四个增强”要求:一、增强贯彻执行党章的自觉性,严格按党章办事;二、增强公仆意识,努力为员工群众谋利益;三、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4、增强自警、自律、自省意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刘随生强调,各级领导人员要牢记“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经常告诫自己、提醒自己、警示自己,做到自警、自律、自省。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把主要精力用在干好工作上。 吴永平在总结讲话中说,会议全面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重点强调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坚持的“四条原则”和“三个结合”,并且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期望。吴永平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要提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动力;三要提高惩治腐败的合力;四要提高拒腐防变的效力。吴永平指出,要形成统一认识,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意见;通过努力,确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型能源集团、实现“做强同煤、造福员工”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保证。 (马成鹏 摄影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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