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权为职工所用”为工作理念,促进民主管理质量提高
职代会制度是职工民主管理企业的基本制度,我们把健全制度、规范运作职代会,作为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根本任务来抓,更加切实有效地发挥了职代会的功能。
一是用制度作保证,先后制定下发了《大同煤矿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实施细则》、《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民主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民主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大同集团公司职工代表五项权力》等文件,形成了一整套新的形势下提高职工代表大会实效的制度和办法。这些制度明确了:凡是企业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必须经职代会讨论决定,凡是企业的改革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凡是职代会民主评议满意率不达70%的干部一律降职使用。如同煤集团已完成的四个破产重组矿,改革方案都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才执行,公司工会主要负责人(职工董事)参加主持了所有四个破产矿的职代会表决程序,并做了大量实质有效的工作,维护了破产矿职工的劳动和生活权,也维护了矿山的稳定局面。
二是逐步规范职代会制度和运作程序,把过去每年三,四月份才召开的职代会时间提前在年初举行,提高职代会时效性;调整职工代表比例,规定各级职代会的职工代表现场操作工人代表必须占到50%以上等,加大普遍工人代表和其它类型代表的广泛参与性;提高了对职工代表文化程度要求,增强了职工代表的议政能力;邀请同煤集团6名外派董事和4名外派监事为集团公司职工代表,提高了董事会、监事会与企业职工代表职责和感情上的互融性等。据统计,2000年至2006年公司职代会共审议通过企业重大改革方案58项,其中经职工代表审议提出各类修改意见532条,有379条被采纳。
二、以“利为职工所谋”为工作目标,从深度广度上提高民主监督和企务公开的透明度
加强企业民主监督是民主管理重要内容,是推进企业经济和政治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在这方面我们着重抓了以下两个环节。
一是积极推行企务公开制度。企业改制后,集团公司两次下发党政联合文件,多次召开会议,夯实企务公开制度。在全公司建立了公司、矿(厂)、区队(车间)三级企务公开领导组织体系,明确各级党政工的组织分工,形成了党委统筹、行政“拿货”、工会操作、纪委监督的企务公开运行机制,为全公司企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组织和制度上的保证基础。同时,各级工会积极发挥自身在企务公开工作中的作用,及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将全公司企务公开工作拓展到4个方面32项规范内容,公开的形式也增加到6种会议形式和5种传媒渠道上。特别是对职工敏感、反应强烈的工资收入的公开,从矿到区、队,都成立了监督小组,坚持工资分配“三签字、四公开(布)、五上墙”的基本公开制度。同家梁矿等二级单位,还在井口设置了电子显示屏幕公开栏,将每月全矿各区、科、队的承包计件工资总收入和每个职工的出勤天数、所得工分、应领工资,用现代科技手段公布全矿,做到人人清楚,家家明白。
二是坚持职工代表巡视制度。自2000年开始,我们连续6年坚持了由工会牵头的集团公司和二级单位的职代会职工代表巡视制度,重点围绕工资分配、集体合同履行、企务公开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巡视,做到每次检查才有目的、有重点、有效果,每次都将巡视意见面对面反馈给被检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并提出整改建议。与此同时,集团公司工会将各组巡视检查结果汇总或书面报告,把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上达集团公司党政研究解决。通过多年的职工代表巡视大检查工作的不间断开展,使企业在集体合同履约,执行劳动法规定节日加班的职工薪筹以及职工劳保安全用品采购发放上都得到明显改善。特别是一线井下职工反映强烈的工资分配中普遍存在“背黑牛”现象,到目前已经基本绝迹,使职工的工资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三、以“情为职工所系”激励本职工作,把多方开拓构建和谐矿山和机制纳入企务公开
在全面推行企务公开制度过程中,我们不仅就企务公开本身进行形式和内容的单层面公开工作,而且让企务公开工作向集团公司全方位多层面辐射,向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多举措深化,并把这些开拓性创造性的工作纳入集团公司企务公开系列化工作中。使这些举措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全部内容在全程工作中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最后达到“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目标。具体作法有:
一是大力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新形势下的新任务、新问题,齐抓共管劳动争议工作的格局。在我们精心组织引导、帮助培养下,全公司健全和完善了45个调解机构,建立了一支由一百多人组成的调解队伍,使劳动关系中的问题、争议、矛盾处理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到目前为止,共接待各类劳动争议纠纷达300多例,调解满意率达90%以上。
二是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继续利用并拓宽了以效益扶贫、基金扶贫、政策扶贫等十条扶贫渠道,加大送温暖工作力度,努力完善送温暖的长效机制。仅2006年,全年求助困难职工5.8万户,求助资金达到9634600元。全年从扶贫资金中拿出30万元,共资助241名困难职工子女就读大学。全年为1.1万名病亡遗属发放困难补助费600余万元。
三是每年积极组织职工和劳动模范疗养休假工作。2006年全年组织了800名劳模赴海南、杭州、昆明等地进行了健康疗养。组织了6800名井下一线职工到南戴河海滨疗养,较好地完成了关爱职工和劳模疗养工作的任务。
四是创造并充分发挥了集团公司困难重特大病救助中心的积极作用,颁布了“救助中心”实施细则。救助工作是我们进一步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所倡导的一切为了群众的民主思想的具体实践创造之一。积极探索社会医疗补充保险,从哪里完善职工内部医疗制度改革,把对患重特大病职工的救助纳入送温暖工程,切实资助这一部分职工早日康复并超出生活困境而做的一件大实事。截止2006年底,已经完成三批救助工作,共投入575万元,救助重特大病职工人员953人,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各级工会组织的强力推动和努力工作下,2006年职工人均收入达到25511元,比上一年提高22%;2万户9万多名员工群众喜迁新居;近百台燃煤锅炉的拆除和热网系统建成提高了矿区空气质量;群众的生活环境得到大幅改善;完善了大额医疗保险;多种文体活动和企业文化蓬勃开展,丰富了员工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同煤广大职工的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 潇 维) |
|